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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補充規定」部分規定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7/9/29
發文日期:2017/9/29
發文字號:府採稽一字第1062001654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補充規定」部分規定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檢送修正「雲林縣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補充規定」1份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法制科、本府行政處文書科(請刊登縣府公報)、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(均含附件)
附件:
  • 總說明
  • 修正對照表
  • 補充規定